关于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幼儿家长: 近年来,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,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,助学政策不断完善,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。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,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,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市现有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。(以下两个不同类型的项目,申请人仅可从中选择一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请) 一、佛山市户籍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 1.资助对象:具有本市户籍,就读我市经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(备案)的幼儿园且满3周岁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。(含低保、农村五保、城镇“三无”、孤儿) 资助标准:3000元/人/年 2.资助对象:具有本市户籍,就读我市经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(备案)的幼儿园且满3周岁的残疾幼儿。(含残疾、自闭症(自闭症需要有三甲医院诊断证明)) 资助标准:8900元/人/年。, 办理程序:请家长(监护人)于开学两周内前向幼儿园提交《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》和有关证明材料,由幼儿园受理、评审、公示,结果上报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审核。资助资金发放至家长(监护人)的银行账户。 二、广东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 资助对象:就读于我市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(含公办性质幼儿园)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幼儿班就读的3-6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儿童、孤儿和残疾儿童。〔①脱贫家庭学生(有扶贫手册);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(乡村振兴局、镇级以上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证明);③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(乡村振兴局、镇级以上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证明);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(有低保证明);⑤特困供养人员、孤儿(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)(有特困证/五保证/三无证/孤儿证/儿童福利证等相关证明);⑥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、低收入家庭(有边缘低保/临界低保等贫困证明);⑦优抚对象、因公牺牲警察子女(有相关证明);⑧残疾儿童(有残疾证/三甲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);⑨其他困难类别见分析表(有贫困证明)〕。 资助标准:1000元/人/年。, 办理程序:请家长(监护人)于2月25日前向幼儿园提交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认定一学年进行一次,秋季学期进行认定,春季学期动态调整)、《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》和有关证明材料,由幼儿园受理、评审、公示,结果上报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审核。资助资金发放至家长(监护人)的银行账户。 三、幼儿园的助学事项(如有,由幼儿园补充) 有关详情可登录佛山市教育局网页http://edu.foshan.gov.cn/网页查阅相关文件或指引,或可致电学校电话咨询。特别提醒您,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,有疑问请与幼儿园联系求证。 市幼儿园 2022年2月22日